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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使我局收文办理程序更加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,提高收文办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,根据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》及省、市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制度: 一、收文登记、运转 1、外来公文,凡属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称,均由办公室验收、登记、处理。 2、公文拆封后,由办公室按收文日期、收文序号、来文单位、密级、文件标题、份数等逐项进行统一登记,编号并填写《儋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文处理表》,送局领导阅批。 3、阅批后的公文,由办公室及时转呈分管领导批示、阅知后,应及时转送有关职能岗位办理。领导之间、领导与工作人员之间不能横传文件。 4、凡参加会议带回的行政文件,应立即交办公室并按批办手续办理。 二、收文承办、催办 1、根据局领导批示意见,各承办人员要根据文件内容按要求时限办理。特急件应当天办完,急件3天办完,一般件7天办完;承办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办不完的,要说明理由,提前告知办公室,由办公室向原批办领导报告。 2、已办结的收文,由承办人在收文阅办单上注明处理结果,并签署姓名、日期后及时交回办公室。 3、收文的催办由办公室负责。对送有关职能岗位办理的重要文件、要定期进行跟踪检查。 4、收文的处理、传阅,最多不能超过一周,阅文者应在当日返还办公室;有限期的公文,须按期办结;急件应随到随办;否则应向办公室声明理由。 三、收文的立卷、归档 把对本单位工作有查考价值的上级文件、材料收集齐全,按文书立卷有关规定整理成案卷,并填写案卷目录。将立好的案卷向省局档案室移交。 四、保密工作 1、各岗位工作人员,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,严防文件散失,泄密和失密。 2、对于公文函件应妥善保管,对重要文件、机密函件,不得随意放在无人管或不加锁的抽屉里。 3、对发生文件丢失、被盗、泄密、失密事件者,要严肃处理,并追究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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